土地估价师课程培训
【土地估价考试科目设置】
土地估价师考试科目: 《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》、《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》、《土地估价实务基础》、《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》、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》
【土地估价考试报名条件】
(一)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遵纪守法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:
1.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;
2.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;
3.取得博士学位、硕士学位、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。 不具备前款第1、2、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,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;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,报名无效: 1.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,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;
2.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;
3.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;
4.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,自处罚、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。 日前,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,确定2009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2009年9月12日至13日举行。
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:
9月12日 8∶30- 9∶30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10∶30-12∶0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4∶30-17∶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9月13日 9∶00-11∶30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14∶30-17∶0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
【土地估价师课程辅导方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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